國家林業局發布《關于貫徹落實<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>的意見》,針對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農業技術推廣法》,提出充分重視林業科技推廣工作、完善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和隊伍建設、大力推動林業科技推廣工作、認真落實林業科技推廣保障措施等要求。
《意見》要求促進林業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的推廣應用,加快推動各類技術和成果的轉化,把先進林業技術推廣應用于林業產前、產中、產后全過程。鼓勵、引導和支持林業科研院校、生產單位、專業組織以及其他社會團體和個人積極參與林業科技推廣工作。鼓勵科研教學人員深入基層開展林業技術培訓和指導服務。推行林科教、產學研、科技特派員等模式。引導科研院所、高等學校和地方政府聯合建立林業科技園區和試驗示范基地。
《意見》指出,要建立健全林業科技推廣機構,實現各級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全覆蓋,并開展標準化建設。各級國家林業科技推廣機構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,積極參與制訂本級林業科技推廣計劃并組織實施。加強崗位培訓教育,提升推廣人員專業水平。建立和完善林業科技推廣崗位從業資格制度,重點考評縣、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工作水平和推廣服務實效。加大中高級職稱評聘的縣、鄉鎮基層比例。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績效考評辦法。鼓勵各地對在林業科技推廣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。
根據《意見》,重大林業技術的推廣應當列入國家和地方相關發展規劃、計劃。要不斷探索林業科技推廣方式方法,遴選發布一批先進、成熟、實用并適于當地推廣應用的主導品種和先進實用技術。鼓勵和支持林業專業合作組織、涉林企業為林農提供技術服務。組織林業科技人員在關鍵林業生產季節深入山頭地塊開展技術服務,輻射帶動基層林業單位和廣大林農運用先進技術。推進林業科技推廣信息化建設,加大科技示范樣板建設力度。加強林業從業人員實用技術培訓,提高基層林業科技推廣人員專業水平;傳播林業科學知識,加強林業技術普及工作。
《意見》明確,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領導和組織協調作用,盡快建立健全本地區林業科技推廣機構,落實有關配套政策。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,保障財政預算用于林業科技推廣的資金逐年增加。通過多種渠道廣泛籌集經費,設立地方性林業科技推廣專項資金。保證林業科技推廣機構,特別是基層機構人員經費、日常公用經費等各項支出,并依法納入同級財政預算。保障和完善各級林業科技推廣人員的基本工資、津貼補貼、績效工資、社會保險繳費、住房公積金等待遇。將基層林業科技推廣人員的各項保險支出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。加快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基礎設施建設,為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建設辦公業務用房,配備必要的設施設備和交通工具。對林業科技推廣機構各方面規定進行細化和落實,并加強對各地貫徹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法情況的督導檢查。